2020年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 现代农业人才和团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 “四个强省”工作导向,加快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大力引进培养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和《关于实施“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甬党办〔2017〕75号),现就2020年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从2018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村旅游业、民宿经济等领域,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来宁波创业创新。

二、引进对象

面向海内外引进支持一批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主体和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体、民宿经济、产业融合区等紧缺急需高端现代农业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

三、申报类型

2020年“泛3315计划”现代农业人才和团队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创新人才4类。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环境友好。实施项目有望突破产业领域核心技术或实现模式创新或引领产业发展,对现代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化发展、品牌建设、农业生态等方面有较强支撑引领作用,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人才(团队)入选后需遵循《宁波市“泛3315计划”现代农业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甬党农办〔2018〕31号)。具体条件为:

(一)“泛3315计划”现代农业团队

1.创业团队

现代农业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宁波从事现代农业创业,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创业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端团队。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成员,2017年1月1日后来宁波创业或尚未在宁波创业。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或突出业绩。团队成员应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

(3)团队拥有自主实施的现代农业创业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农业领域创新成果,项目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具先进水平,经营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4)团队创办的企业在宁波有实际基建投入,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无信用和纳税不良记录;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5)创业团队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入选后在6个月内完成在宁波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并到岗工作,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与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创新团队

现代农业创新团队是指以高端人才为核心,具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强创新潜能,依托宁波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社会组织,有明确创新路线图,致力于现代农业创新突破或成果转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端团队。

(1)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成员,2019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尚未在宁波工作。

(2)团队带头人近5年内曾获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等省级以上奖项(不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奖项)或其为主经营管理的项目获省级以上示范区(点)、试点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技术创新能力,在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或突出业绩,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

(3)团队创新研究成果须是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引领模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方向性,项目技术或经营模式在国内外具先进水平,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水平。

(4)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均为2019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尚未在宁波工作。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入选后均须全职在宁波工作,应提交与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与申报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

(5)团队依托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声誉,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保障。

(二)“泛3315计划”现代农业人才

1.创业人才

现代农业创业人才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宁波创业,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创业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人在现代农业领域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熟悉现代农业相应领域和规则。

(2)申报人项目的技术或经营理念较为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3)申报人在2017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来宁波,并已在宁波创办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有实际基建投入,无信用和纳税不良记录。申报人(自然人)为公司主要创办人、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含技术入股),在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创业人才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2.创新人才

现代农业创新人才是指具有较好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能,依托宁波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社会组织,有明确创新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或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人近5年内曾获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等省级以上奖项(不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奖项)或其为主经营管理的项目获省级以上示范区(点)、试点等。在现代农业领域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熟悉现代农业相应领域和规则,在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或突出业绩,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

(2)申报人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服务)或尚未在宁波工作,入选后应全职在宁波工作,应提交与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与申报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

(3)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农业创新成果或先进的产业引领模式、理念,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水平。

(4)申报人依托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申报人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保障。

上述申报条件中,种植业、乡村旅游业、民宿经济的人才和团队学历放宽至本科,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可视情在年龄、职务等条件中予以破格。

五、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由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为主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一)申报受理。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宁波市‘泛3315计划’网上申报系统”(http://183.134.253.61:8080/zhrc/a/login?type=3315F),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后线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的,还需依托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导出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二)部门初评。2020年3月中旬—4月底,各区县(市,含功能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线上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核查结果书面报告连同人才(团队)申报初审汇总表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本领域项目评审,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

(三)综合评审。2020年5月,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组建综合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建议入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审,形成综合建议入选名单。

(四)审定发文。2020年6月—9月,综合建议入选名单按有关程序审定发文。

六、支持政策

经申报评审,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和团队,落户并符合项目推进要求的,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

(一)“泛3315计划”团队分A类、B类、C类三个层次,相应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对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团队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二)“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通过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经自主培养升级成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给予人才最高8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申报成为特优人才的(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的(入选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三)“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随迁家属暂时未就业的,可享受连续3年每月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子女需入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指定的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一次;本人可享受宁波三级甲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专家预约等服务。

(四)“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入选后3年内,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唯一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及用人单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五)“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和《关于实施“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甬党办〔2017〕75号)规定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

(二)优先支持宁波市下辖各区县(市)、开发区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人才(团队)。

(三)已入选宁波市“3315计划”“3315资本引才计划”“泛3315计划”(以下统称“3315系列计划”)的人才及团队带头人或成员,已享受《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政策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担任部省属和市属驻甬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通过宁波市本级“一事一议”直接引进的相关人才和团队,均不再作为2020年“泛3315计划”的申报对象。

(四)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每次仅能申报一种引进领域人才类型,不得多领域申报、多类型申报,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同时,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未经过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调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宁波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新人才(团队)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五)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也不得参评“3315系列计划”,已入选的,一律取消“泛3315计划”人才(团队)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七)团队项目落户后,须与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区县

(市,含功能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订《宁波市“泛3315计划”创业创新团队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政策咨询、材料申报审核联系人。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