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我国对都市圈建设的态度一直较为审慎,奉行科学有序的发展观,虽未对其规模范围有明确限制,却通过国家文件下达了严格的相关定义,以防止盲目扩张带来负面影响,即“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
这里对中心城市量级和通勤范围做出约束,一方面是为确保中心城市有足够体量对周边三四线城市产生虹吸效应与溢出效应,实现区域内部各城市之间生产要素的势能流动,促进产业协同与功能互补;另一方面是为防止都市圈跨越发展阶段无序扩张,导致“贪多嚼不烂”的情况出现,引导产业升级、人员流动和空间演进顺应客观规律,集约高效发展;第三,利用“都市圈”定义的明确导向性,推动一批跨城地铁、跨省城际铁路建设,精准对接“1小时通勤距离”城市,推行都市圈内户口准入年限互认,以消除人才流动的户籍门槛,推进中心城市与圈内城市互设“经济飞地”,打破原有行政区域限制。
目前,虽然国家层面的杭州都市圈正式规划尚未公布,但其省一级规划早在2007年就已启动实施,且范围可能比国家级规划更大。根据《杭州都市圈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从最初的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到后加入的衢州、黄山,区域总面积达5万多平方公里。同时,在2018年的相关规划中,甚至将安徽宣城市、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三座城列为考察成员。2020年,将安徽宣城市晋级为距“正式成员”仅一步之遥的“观察员”身份,整个泛都市圈的覆盖范围远远超过了国家级都市圈平均2-3万平方公里的规划面积,也大大超出了1小时通勤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