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315”科技创新体系|县域科创企业迎来起飞风口

今年初,我省正式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315方案”),明确了科技创新的“四梁八柱”,及“1+3”目标体系,加快了浙江关于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相关建设。

 

在“315”科技创新体系中,“3”是“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3大科创高地,“15”指云计算与未来网络等15大战略领域,围绕这些新兴赛道,本次“315方案”细化路线图、制定任务书,重点实施六大行动,提出19项举措,将为科创企业带来诸多政策红利,特别是县域科创企业,或将迎来未来5年的发展新风口。

现状与瓶颈,浙江县域科创企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及全省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扶持县域科创企业发展,也是县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浙江省拥有90个县级行政区,GDP破千亿的县(市、区)25个。在2022年GDP榜单中,鄞州区以2734.8亿元成为“浙江第一区”,凭借高新技术企业超1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198家、21家国家级单项冠军、64家“小巨人”企业的数据,以占宁波约十二分之一的土地资源,创造了宁波六分之一以上的经济产值。

 

相较而言,以2521.6亿元GDP坐上浙江县城头把交椅的慈溪市也不遑多让,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比重71.88%,拥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7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入选数分居浙江省第一、宁波市第一,引领着全省县域科创企业发展的浪潮。

解读“315”科技创新体系|县域科创企业迎来起飞风口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排名全省GDP前列,且科创企业聚集的县(市、区)多来自杭甬两大龙头城市。这也证明了,区域条件及其派生的市场、资金、人才等因素,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与科创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也促使了“315”科技创新体系“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的计划制定与行动实施。

入城不出县,成县域科创企业破局关键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315方案”中提到,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的4项举措,从点、线、面多维度统筹全省创新发展,已为县域科创企业指明了未来5年快速发展的新路径。

 

首先,是打造科创走廊体系。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特别提及杭州、宁波甬江、台州湾等科创走廊的建设,相当于为科创企业划出了高速发展的黄金区域。

 

其次,是提升中心城市创新能级。提到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建设人才集聚平台,国家创新型城市提能升级等。说明全省创新发展的主战场在各中心城市,其中大城市创新能级的提升上限会更高,人才、科技、资金等产业要素的聚集效应凸显,普通地级市的创新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挖掘。

第三,是科技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特别提到推进“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依托飞地项目,能更好地对接大城市的科技、人才、信息等优势资源,为当地创新发展增添不竭动力。县城还可以通过“反向飞地”的方式,在大城市设立“科创飞地”,柔性引才、借脑研发,达到企业产业化落地在县城,研发孵化在中心城市的发展成果。

 

第四,是提升工业大县科创能力。鼓励慈溪等有条件的创新型县(市)建设产业科创平台、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与中心城市形成“大带小”、“围成圈”的产业发展格局。此外,县域科创企业也可以落户到飞地平台发展,如慈溪多家科创企业通过入驻慈溪(杭州)创新创意飞地、慈溪(上海)飞地服务中心,不仅同时享受到两地的优惠政策,还依托大城市的资源优势短期内获得了高速成长。

广发“红包”,保障措施与企业息息相关

除实施六大行动、19项举措外,本次“315方案”还制定有多项保障措施,通过机制协同、财税政策、金融支持、水电用地、考核评价等手段,为科创企业当保姆、派红包、拉资源、开绿灯、发奖状,在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之余,更助力其实现可持续、跨越式的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解读“315”科技创新体系|县域科创企业迎来起飞风口

1、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多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等。

 

2、强化财税政策保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等。

 

3、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推动“浙科贷+创新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人才创业险等支持工具增量扩面。建立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鼓励地方运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等。

 

4、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软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等。

 

5、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深化督查激励机制,完善以“科技创新鼎”为抓手的争先创优机制,促进市县创新发展等。

 

综上所述,县域科创企业要想抓住“315方案”带来的风口,在未来5年内高速发展、有所斩获,便应当先跟随“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的步伐,跳出区域发展的桎梏,学会利用“飞地”发展模式,到人才、资源富集的中心城市,跨区域寻找合作平台。其次,要认清“315方案”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通过研读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尽早消化“保障措施”中的政策红利,以政策为指引,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走好企业发展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