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慈溪市引进“上林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引领战略,全面深化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建设,更大力度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现就2021年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和重点

聚焦慈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需要,重点支持智能家电、关键基础(元器)件、汽车制造、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区域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人工智能、5G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引进集聚一批引领创业创新的领军人才(团队)。


申报类型和条件

申报人选类型分为创业团队项目和创业人才项目两类。


“上林英才”计划创业团队

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慈溪产业水平,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2、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相关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3年来慈溪(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慈溪)或计划来慈溪创办企业,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且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核心成员不少于4名。


“上林英才”计划创业人才

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慈溪,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产业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已完成前期开发、项目基础稳固,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符合我市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人才近5年内来慈溪工作且已在慈溪创办企业(即2016年 1月1日以后来慈溪,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人才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本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项目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可直接入围专家评审环节。优先支持已经获得慈溪人才创业创新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人才项目。


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B、C三个资助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600万元、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二、信贷支持

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B、C三个资助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600万元、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股权投资

对领军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优先纳入慈溪人才创业创新基金意向投资目录,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四、上市奖励

领军人才(团队)依托申报入选项目创办的企业以慈溪为总部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或境外(美国、香港)上市,上市时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含股权穿透),且IPO额度超过3亿元(含)的,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可享受1000万元(税前)的个人奖励;IPO额度超过1亿元(含)、不足3亿元的,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可享受500万元(税前)的个人奖励。

五、生活安居

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自入选之日起3年内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唯一住房的,可按实际购房总额20%,享受最高25万元的购房补贴。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全职到岗(异地无全职岗位且主要精力放在慈溪)、申报项目正常运行的,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助。

六、服务关爱

聚焦创业场地、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健康体检等“关键小事”,为领军人才(团队)提供精准服务。

七、上级配套

领军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上级重大人才专项,入选后按宁波市资助额度给予最高1:1.2配套支持(就高补差)。

八、一事一议

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团队)来慈溪创业,可“一事一议”,最高资助1亿元。


申报和评审程序

2021年度“上林英才”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申报评审程序分集中评审和专项评审:

集中评审

1、材料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慈溪上林英才创业服务网”(http://slyc.cxhr.com/)首页的慈溪“上林英才”网上申报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初步审查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的真实性、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技术查新等必要性调查。

3、面审答辩

邀请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投资专家、企业管理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领军人才及其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4、尽职调查

委托相关机构对拟入选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5、审定发文

根据面审意见和尽职调查,最后确定是否入选及资助类别。

专项评审

对“一事一议”项目或亟需引进项目可实行专项评审,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种类型,同时,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对人才项目的进度安排和预期目标,合理预估,如实填写,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入选项目带头人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慈溪,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办的企业须在慈溪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慈溪。

(二)落户慈溪后,应与相关单位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所获资助经费须符合人才项目经费管理要求,《项目建设任务书》中有关内容应与申报书内容及面审答辩PPT保持一致,如有虚假将取消资助资格。

(三)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四)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也不得参评“上林英才”计划;已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取消“上林英才”计划人才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由中共慈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报请垂询

18968248797(陈)—地址:慈溪市上林英才创业园1115

13901759265(汪)—地址:慈溪(上海)飞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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