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设数字经济“飞地”平台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到2022年,浙江省要建设数字经济“飞地”100家以上,示范基地30家以上。

这并不是浙江省第一次明确出文件支持飞地建设了,早在2015年浙江十三五规划中,深化山海协作工程早已明确包含了支持飞地建设规划。

近年来,飞地建设迎来了自苏州工业园等一批产业飞地后的又一次热潮,在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等创新经济发展形势下,飞地经济堪称区域经济协同的制胜法宝,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明确政策支持。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飞地定义;2018年杭州市出台《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杭州下辖县区往城区建立飞地。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飞地建设的计划后,关于飞地经济的各级政策扶持体系愈发完善。

飞地已成为区域经济协同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在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形成虹吸效应和溢出效应这一来一回的往复作用下,飞地的异地研发孵化、柔性引才功能如同往复做功的活塞配合飞轮将创新创业创意要素的流动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已飞往全国的慈溪飞地模式
以慈溪(上海)飞地为例,慈溪(上海)飞地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区,是慈溪市主动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慈溪(杭州)飞地模式的全面升级。慈溪(上海)飞地得益于虹桥商务区的区位交通优势,在资源对接、招才聚商等方面赋能慈溪先天优势,再与慈溪当地的产业平台结合,形成双向飞地,切实实现“有核无界”、“灵动多能”的服务属性。

慈溪(上海)飞地尚属于区域内的产业协同,跨越千里枣庄高新区(杭州)飞地便是实打实的跨区域产业协同飞地。枣庄高新区(杭州)飞地位于杭州市下城区跨贸小镇创新型城市产业综合体——杭州新天地,是枣庄高新区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高效开展“双招双引”工作的创新实践平台。

以下为《意见》对飞地建设的要求:
在运营管理上,“飞地”合作双方要建立共建共管机制,做好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为“飞地”正常运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和基础保障;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坚持市场化服务与政策性扶持相结合,支持地方政府、产业平台载体、龙头骨干企业等各类主体建设“飞地”,并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为“飞地”企业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支持政许可跨区域互认,落实“飞地”员工在医疗、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培育一批专业运营机构,各地要聚焦创业创新,培育一批项目孵化落地专业运营机构。专业运营机构要加强资源开放共享,为创业创新者提供财务、法务、科技项目申报、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申报、资本对接、 项目辅导、企业咨询、培训交流等专业服务。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成立专业运营机构,提供研发创新、高端创新资源对接、产学研合作等产业创新综合服务。
同时,要聚焦项目落地,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赋能专业运营机构。聚焦地方重点产业的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全省产业链精准招商系统赋能作用,招引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赋能专业运营机构,建设一批区域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云平台,为“飞地”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全产业链公共服务。
工作保障上,《意见》要求,将“飞地”建设纳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支持重点,探索制定专项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等社会资本参与“飞地”建设;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飞地”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共建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等产业创新载体。
针对不同类型的“飞地”,制定差异化的“飞地”建设指标体系,引导“飞地”创新发展和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亩均效益。建立推进“飞地”建设的工作评价体系,开展日常评定与年度绩效评估,统一纳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考核。每年发布“飞地”建设年度报告;并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分类、分批推进“飞地”建设,支持经济效益优、辐射带动强、 运营模式新、工作基础好、推进力度大的市、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建成一批省级示范“飞地”,培育一批省级“飞地”专业运营机构,形成一批示范引领、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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