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纳税地为市级的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企业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②在用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员工的,企业须提供派遣协议;
③非宁波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jdjhCertQuery.jsp)查询截图。